延續著上一篇文章介紹了The Engine Room 2015年作專案「Tool Selection Assistance」。接下來想再談談TER在一年多後,所發佈的「technology tools in human rights」。
時序上我先讀完Technology tools in human rights,這個主題照講對我而言根本是致命的吸引力,在閱讀過程中也偶有靈光乍現,但總覺得其內容有點過於零碎,不知要如何整理出它的重點。過了幾週之後,才知道TER之前有Tool Selection Assistance專案。從命題上,倒是蠻符合TER欲從人類學觀點探究非營利社會倡議社群在數位科技的採用上更具能動與自主性,故而後從TAS專案中全面性觀點的高度,大大幫助我重新理解了NGO社群中的人權組織看待科技工具/數位工具時是否該有差異於其它議題NGO的特性。
回顧TSA報告中的研究、採訪對象是針對從事公共問責與透明監督的NGO,這類NGO的日常工作主要是在:關切公共資源分配與利用、監督政治選舉過程是否公平、促進開放資料與透明、擴大公民發聲參與、培養相關部門在公共問責與透明監督的能力建構等面向。為執行上述任務,他們對數位工具的功能需求是用於:Data collection、Publishing existing information、Dialogue or two-way communication、Messaging/media等等。而整理歸納所訪查NGOs所常用數位工具則有:透過電腦筆電或智慧型手機連上互聯網的網站、手機應用程式、社交網站平台、手機簡訊發送、其它硬體(如平板, 投影機、手持GPS…)。從其工作內容和工具功能需求看來,似乎和台灣大多數的倡議型NGO相去不遠。(或說台灣的實證狀況尚欠缺有人進行系統化整理調查,抑或是已有相關調查,但我孤漏括聞,還請予提示)
2016年年終所發佈的「Technology tools in human rights」,則再把其中的NGO拉近聚焦在「人權組織」,而人權組織可能會從事主要活動之下即是長期持續地對於人權侵害事件進行追踪記錄(documentation for human rights)。
我個人一直對於documentation感到某種輕微痴迷的興趣,因為這項被許多人權組織視為基本功課的工作,自己反而在是進入人權團體工作了一段時間後才從國外組織裏知道有這種東西(>////<),從此立志要……..。簡單而言,documentation並不限於人權工作場域,若從人權領域觀之,documentation自有其特定脈絡下的任務重點,一套方法學與倫理價值。在其它專業領域裏documentation往往也是一項重要工作,例如程式軟體開發,開發團隊會在過程中保留相關的重要技術文件,好讓其它人從閱讀文件中知道,如何安裝使用、某項功能的設計概念是什麼,省去獨自摸索的時間浪費;在一般辦公室的日常運作中,如果有意識地進行documentation,例如接聽的電話應對處理、客戶互動狀況記錄,或許也可以從這些資料中累積出一些最佳的實踐方法。在社福團體當中,我想像社工所作的個案服務記錄,就是他們的documentation之一。
而人權團體所作的人權(侵害)記錄,其資料來源來自一手或二手資訊。我手邊沒什麼「第一次就上手」的必讀書單(印象中未見過任何好的中文參考),只是一直追踪留意幾個組織,因為國外有些NGO就是專門協助培力NGO作好documentation,如早期從紙本記錄到現在使用數位工具的Huridocs, 擅長使用影像作記錄的Witness,不了解人權侵害記錄者或可從他們的網站上取得相關資訊,或訂閱TER成員KA所整理的human-rights-doc推特追踪列表。(去年我整理了讀完Public International Law and Policy Group出版的Handbook on Civil Society Documentation of Serious Human Rights Violations筆記,不過那本手冊裏談的人權侵害記錄是在一些非常侵害嚴重的情境,對台灣在地NGO的參考價值較為有限)
所以建議NGO工作者(或其它領域的從事者)讀這份Technology tools in human rights報告時,不妨先想像把其中所指涉的人權團體,自我解讀為在其工作會有一定程度的與當事人互動過程記錄與數據資料處理的需求,從報告中在讀了其它國外NGO的日常經驗,或可對比自己在工作上科技工具的認知。通常人權侵害記錄或是一般NPO在面對服務個案執行工作業務記錄時(documentation),大扺會遇上以下五大類型的工作分項:
- Data collection 資料收集
- Data management 資料管理
- Communication 溝通聯繫過程
- Analysis 資料數據分析
- Archiving 資料建檔
然而在對許多人權侵害行為的觀察監督或是個案服務對象的情況記錄過程中採用了哪些科技工具可能會遇上哪些問題外,TER也早一步看到數位工具將許多事件資料都轉化成可快速複制隨處傳送的二元數據,這其中分分段段每一個步驟是否有什麼該警覺的地方?從最前期數位工具本身的挑選,隱含了吾人多半未察覺的技術市場斷壟課題,此課題在TSA當中此並未被提及,到了TTIHR雖然稍含蓄帶過,但似乎也不是TER的觀照重點(大概以為這問題還是留給開源技客社群好了)。那麼TER所觀照的重點是什麼呢?我個人覺得在是:NGO於行動過程中所産生發生的**「數位資料」的生命歷程**。作為權利倡議的社會改革組織,不同於商業利益驅動的企業和全面掌控的國家機器,我們並不能單純地以為這些資料産生的理所當然,到底它是否有其必要性?其性質是否具有敏感性?資料的所有權是屬於誰?資料所有者的知情自主性是否不可侵犯?這些問題即是在TER另一個重點的工作「responsible data forum」由各方數據科學家、社會人類學者與NGO者互相挑戰思辯的課題。在TTIHR中,負責地使用數據資料成為其欲討論了解的重要課題之一。如果NGO有依照TSA指引完成數位工具之理性挑選,在進入工具應用的技術層面之前,還是得再冷靜下來想想:組織處理問題時,會使用到何種數據資料,這些資料對誰不利有利?如何安全地保存,如何作到「不為害」(do not harm)。
除了在大數據時代中對於各類資料成癮迷戀的提醒外,TTIHR其中另有一個重點是數位安全、網路安全。從事人權捍衛或社會運動,勢必比一般人面對更多當局權力者的壓力。因此其人身安全、數位安全也應該是其為挑選數位工具上的重要考慮向量,TTIHR在這部份僅是點到為止,讀者當另行參考TER稍早所作的:digital data in human rights,該份報告在談數位資料與人權捍衛者安全的部份會比TTIHR架構更為清楚。(可參考我去年簡單整理的digital data in human rights 筆記摘要
TTIHR最後才列出十來種為了人權侵害記錄而開發的軟體工具。並稍評比了之間優缺點。這份報告名為「Technology Tools in Human Rights」,乍看標題還會以為如坊間商業電腦雜誌網站般地詳細羅列出此類軟體工具與簡單使用指南之類的,但沒想到我所以為的重點,卻只是該報告聊備一格的附錄,而這些人權侵害記錄工具,大致再依下列功能作介紹:
- Data collection
- Data storage
- Database (existing content)
- Data verification
以我個人對於這些工具不算深切的了解,蠻懷疑它們在實際人權記錄的應用與接受度,況且其中幾個軟體已不再維護更新甚致結束關閉了。也難怪這些科技工具被淪為陪襯式的角色。讀畢後,我曾試過下載安裝了兩三個工具專案(Huridocs: OpenEvSys; Equalitie: rightscase,open-corroborator)的原始碼想來測試看看,但都因安裝指南文件欠缺,遇上問題也找不到別人曾留下的文件作參考。你大概不難體會,冷門的開源專案因為沒有用戶在各階段提供回饋,出了問題多半就只好先晾在一旁。
個人心得:
前面提過,之所以覺得TTIHR內容有點雜亂,仍受限於其方法上訪調了樣本數有限的人權團體,其數量與內容尚未無法作出可檢驗的有效推論,故採片段式的內容結論拼貼,當然我覺得作者應該不會有惡意地要去除其脈絡,但讀者還是得留意這番引述來佐證的不足。
我讀第一篇時,文中某些「大膽」陳述而驚訝著,如來自第一線在地人權組織所反應的工具需求必須考量其自身社會情況下的目的與用途尤其是威脅與安全考量,而不是被動被迫地使用西方白人開發的「考慮採用。無用複雜工具」。而那時也是我開始重新思考科技這回事,即便對於「欲為善」的NGO而言,或者更準確地說,我個人所期望NGO透過數位工具更能發揮doing good的社會影響力,說穿了也只是我個人的一廂情願。到底NGO能否接受這些科技工具,使用者的需求何在,方案本身設定的目標是什麼? 如果沒有先認清界定這些問題的答案,穩定住組織本身堅守的使命任務和核心價值,那麼所謂「ICT for social good」就只是一則叫得好聽卻讓人傷心的口號罷了。
再者,在台灣的情境下,大多數NGO本身的人力規模與資源能量亟其有限,在工作處理中(我指的是大規模的人權侵害記錄)是否真有必要採用這些所謂客制化特定功能的人權記錄工具,我現在反而會持更為保留的態度。(猜想如法律扶助基金會,社福個案很多的NPO單位,可能其需求與必要性會高一點)
這份文件所列出的工具,隱約看到這樣的發展變化:早期會有科技工具創新需求者,都是來自國際超大型NGO(如Amnesty International)、聯合國人權系統或區域性的跨政府組織(如歐洲援助發展經費流入到ACHPR,愛用ICT for development而指定了科技數位項目),而中小型組織根本不敢想,更別提草根性團體可能連電腦基本操作能力都蠻欠缺發愁。也就是說唯有財力足夠的組織先找了科技開發者設計某些工具來支應他們的工作需求,這些軟體日後或再稍作改良,釋出給其它中小型NGO採用。而近三四年來興起的公民科技加上代碼開源社群長期運動的累積,是否有機會慢慢改變絕大多數NGO在技術上完全依賴與被動的狀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