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xfam responsible data management

二年前,國際上最老牌的民間國際援助發展非政府組織Oxfam公佈其「以權利為基準的盡責資料政策」(A rights based approach to responsible data),宣誓其在設計推動援助合作計畫時,要以負責的態度尊重地對待資料原當事人,以及對其資料的收集、處理、利用與分享等程序。而在今年三月底,他們再進一步分享此「盡責資料管理」政策推動以來,累積經驗與案例所作成的訓練教育資源與工具包Responsible Data Management training pack,讓合作伙伴或是一般人能更了解為何要對「資料」採取如何慎重的態度與嚴謹守則。我自己讀了這十來頁的入門介紹,受用不少,尤其從去年開始聽聞「responsible data」一辭,比起現在流行的什麼大數據、開放資料風潮,我個人倒覺得台灣本地欠缺的,反而是從研究工作倫理、法治原則、人性尊嚴和權利保護等面向來理解、對待資料數據,更別說研究方法與基礎認知上忽視(或曰無知地不識)數據資料本身的重重限制或是收集取得過程的缺陷和偏見。我個人稍憂心的是,當眾人樂觀地把各種「已放在那裏的」數據資料加以後製加工成為各種應用或資訊揭露,卻不去過問理解原始資料的取得過程,這樣不只是其推論與呈現結果可能會被誤導,也白白浪費了許多精力和資源。故姑且把該份文件中所探討,從最前端的規劃初始到資料收集的執行等階段過程,先做了一點簡單的中文摘要以及補充一些國際間相關討論的社群資料,作為給自己個人現在和日後在閱讀了解此議題進展變化的參考。

Ten simple rules for responsible big data research

碰巧看到這篇不算長的文章"Ten simple rules for responsible big data research"。雖然內容不長,但自己還是沒耐心把它好好仔細從頭讀到尾。為了對這十三位在該領域各據名聲風騷的聯合作者表示歉意,就把他們所列出對於這個世代著迷於大數據之際對研究倫理提出重要警醒的十大重要規則給翻成中文,順便滿足一下我個人對於 responsible data 不成熟的好奇。

聯合國人權理事會34屆常會總結整理

聯合國人權理事會自2008年起每年三月份的例行性常會(本次是第34次例行常會)已轟轟烈烈地順利於上週五完成四週國際外交圈討論人權議題最重要的舞台季演出(?)。在本人尚未擺脫自我孽障的心魔(?)之前,只好繼續地亂扯一番。